年经济危机引发了经济衰退,许多国家都受到了冲击。尽管这场危机的根源毋庸置疑是不受监管的金融投机,但各国政府却被指责应对金融危机负责,一些国际机构甚至要求各国政府采取紧缩政策(参见Blyth,2013 )。这些政策包括大幅削减政府预算和支出、将公共部门组织和行政部门私有化、降低工资和物价,以拯救那些被认为“大到不能倒”的金融和银行机构。这些紧缩政策的主要影响已被描述、研究和分析,包括福利国家的衰落、社会权利的侵犯、失业以及贫富之间社会不平等的加剧(参见Contiades 和 Fotiadou 2012;Kilpatrick 和 De Witte 2014;Vettori 2011)。
紧缩政策对基本权利保护的负面影响已受到多个欧洲机构的监测和谴责,其中包括负责保护基本权利的机构(参见此处和此处)。然而,学术界很少关注国际和地区法院如何将经济危机中的某些政策视为侵犯人权的行为(参见Salomon,2015)。提交给欧洲人权法院和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紧缩政策案件面临着可受理性和适用范围的障碍。
关于欧洲人权法院
法院在多起案件中驳回了与紧缩政策相关的申请(因其认定这些申请明显缺乏依据,不可受理),尤其是在工资和养老金领域。在本案中,法院依据了比例原则和辅助性原则,以及紧缩措施的有限性和临时性(参见Khoniakina 诉格鲁吉亚案、Bakradze 诉格鲁吉亚案、Frimu 等诉罗马尼亚案、Da Conceição Mateus 诉葡萄牙案、Santos Januário 诉葡萄牙案以及Da Silva Carvahlo Rico 诉葡萄牙案)。
同样,我们还可以指出,法院法官对受经济危机、紧缩政策和公共支出削减影响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表现出了新的敏感性。尽管《欧洲人权公约》本身并未将这些权利纳入其中,但除了第4条第2款(禁止强迫劳动)、第6条第3款c项(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第11条(结社权和罢工权)以及《公约》第一议定书第2条(受教育权)外,这种敏感性促使斯特拉斯堡法院将经济和社会权利纳入考量。这一新趋势得益于对《公约》的广泛解释,认为它是一份充满活力且灵活的文书,必须结合当今的国情进行解读。欧洲法官对自身社会角色的认知也 电报列表 推动了这一趋势;紧缩措施对人权的影响非常显著,法院不能忽视。我们还可以指出,国际和欧洲人权机构(这些机构近期关注紧缩政策的负面影响)与欧洲法院之间日益密切的联系,进一步解释了这一趋势。欧洲基本权利机构(EAFR)和欧洲理事会人权事务专员支持对紧缩政策采取批判性态度。通过报告、会议以及与法官的互动,这些机构成为影响和提高公众意识的来源,使他们了解紧缩政策对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造成的社会和经济后果。
欧洲法院代表欧洲著
名法官组织了一场研讨会,专门探讨经济危机时期《欧洲人权公约》的实施问题,该研讨会仅对欧洲人权机构开放(例如前院长施皮尔曼、前副院长图尔肯斯,后者后来成为欧洲基本权利机构成员)。法院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度日益提升,或许也源于法院意识到,由于欧洲理事会采取零增长政策,紧缩政策将对其自身预算和发展构成威胁(参见Lambert,2016)。
这种对紧缩措施负面影响的新认识反映在欧洲人权法院有关司法救助的判例中。尽管斯特拉 个性化策略 斯堡法院并不要求司法救助完全免费,但法院承认国家费用不能过高,以免不合理地阻碍人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时期(Mehmet and Suna Yiğit v. Turkey)。法院认为,国家费用的数额不应成为启动诉讼的障碍,过高的法院费用(例如,相当于平均年薪或最低月工资的 墨西哥电话号码 四倍)明显违反了《公约》。此外,法院作出的裁决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对此,欧洲法院已作出试点判决,要求希腊纠正因公共开支削减而导致法院在审理行欧洲对经济危机后果 政案件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时出现延误的问题。